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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移动电视技术的成熟使得电视前所未有的实现了移动接收。移动接收所带来的传媒机遇可分为公益文化事业机遇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机遇。自2004年底,广电总局明确表达了不再批建事业性广电集团,要求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从整体上传达出传媒产业发展的政策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的信息。在此大背景下,没有历史包袱,投资较小,产业链比较简单清晰,赢利模式有效的数字移动电视就具备了传媒产业试点的条件。作产业试点,第一要素当然是建立按照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组成的公司来负责数字移动电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这就是数字移动电视为什么以公司方式运作的根本原因。
运营公司肩负两个根本职责。一是作为公益文化事业的责任,二是作为文化产业试点的责任。前者要求移动电视根据本身技术的特色,在公共移动终端等设立终端,完成宣传和信息传递责任。后者要求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致性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增值,即赢利。
--陈晓伟(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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